为扎实推进长安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西安市长安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精神,不断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切实提升全区校长队伍整体水平,西安市长安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名校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名校长10名,其中初中名校长1名、小学名校长8名、幼儿园名园长1名。具体学校为:长安区第四初级中学、长安区第四小学、长安区第七小学、长安区第八小学、长安区第九小学、长安区第十小学、郭杜街道中心小学、郭杜街道第五桥小学、滦镇街道新区小学、滦镇街道新区幼儿园。
二、引进方式
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定执行。引进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和岗位数限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实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教育情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6.无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校长、副校长。
2.获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教育系统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3.教育部中小学“名校长领航工程”学校校长、副校长。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5.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
6.在省级示范学校担任校长、副校长3年以上(含3年),具有教学科研管理履历。
引进的名校长须符合基本条件及上述资格条件任意一项;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女,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对引进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名校长,每年度进行一次性专项奖励,奖励标准可参照引进单位同职级人员当年度绩效工资基准量的4倍确定。
(二)安居住房。对引进的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的名校长,服务期内可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及《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向E类人才发放租赁补贴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分别享受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住房待遇。
(三)子女入学(园)。参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不同类型人才通过不同方式给予照顾。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名校长子女可在全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入学(园)。获得省级、地市级荣誉的名校长适龄子女在其父母居住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选择2-3所公办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作为就读意愿学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园)。
(四)医疗服务。对引进的获得国家级荣誉的名校长按照C类人才对待,在市属三级甲等医院及部分省属医院享受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联络和预约服务;就诊医院为其建立医疗服务档案并跟踪随访,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获得省级、地市级荣誉的名校长,为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档案,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和就医跟踪随访服务;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五)职称晋升。对引进的名校长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六)其他待遇。对于引进的名校长可同等享受区内C类人才及以上所享受优待政策。
五、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长安区教育局组织监察科707办公室。网上报名需将个人资料进行扫描,整理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caqjyjzjk@126.com,文件命名为“XX同志名校长报名资料”。
3.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资格证、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工作单位及所在区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各种荣誉证书、论文论著原件和复印件、近三年工作情况简介(500字左右,落款留联系电话),一寸彩色证件照。
(二)专家考核。网上报名人员需带齐报名所有资料原件,经查验后方可参加考核。考核工作由长安区委组织部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实施,考核方式、内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应聘人数和相应岗位引进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长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可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四)公示任命。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发文任命。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或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次公开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
联 系 人: 田婉利
咨询电话: 18991286522
029-85290644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