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20条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早就业、就好业
新华社福州3月24日电(记者邓倩倩)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应对疫情做好2020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20条措施,涵盖优化服务、拓宽渠道、强化就业困难帮扶、维护就业权益等方面,协同各方合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指出,2020届高校毕业生总量创历史新高,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影响,劳动力市场需求减少,高校毕业生求职困难增多,就业形势复杂严峻。各高校要细化学校就业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就业活动,定期研判就业形势;及时掌握毕业生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展,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调配,优先保障就业工作所需的人力资源、网络资源、软硬件配备和专项资金。
通知提出,各地、各高校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线上招聘力度。配合网络招聘模式的转变,各高校要加快建设“互联网+就业”智慧平台,丰富和完善线上业务办理相关功能,做好汇总对接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各高校要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拓就业大市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实现多渠道就业。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将直接聘用“三支一扶”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加大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开招聘力度。同时,在应聘教师岗位、应征入伍、升学深造方面给以相应的扶持和优惠政策。
此外,高校要重点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岗位推送,进行“一对一”就业指导和精准帮扶。同时,关注湖北籍毕业生的身体状况、就业现状和具体情况,开展就业心理咨询,疏导毕业生就业焦虑情绪,缓解就业心理压力。
编辑:张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