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5日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今年11月底,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系统上线运行。在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柜台窗口、自助一体机等方式申领失业金,且流程大幅缩减优化。据了解,下一步还将开通手机APP申领服务。
申领流程大幅缩减优化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人员增减时,社保经办机构即将用人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准确录入信息化系统。(已实现网上经办的社保经办机构可通过网厅操作系统,由用人单位通过业务模块功能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等录入系统。)
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银行卡,在网上办理失业金申领。如到经办机构办理,还需填写细化后的《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失业人员不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失业登记证明。此外,我市采取失业人员承诺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时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的方式,不再要求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按月到经办机构现场签到。
线上线下申领方便省事
一、网上服务大厅申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登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大厅,通过失业保险网上申领系统进入“政务服务网”,在个人服务板块进行“个人失业金网上申领”。
二、增设窗口柜台申领
在西安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正常受理失业金申领业务的同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增设了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业务。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期限
一、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领取标准及期限
目前,西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全市执行统一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编辑:张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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