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征求《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减负方案》)意见的公告。
《减负方案》包括“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规范考试评价”“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进入中小学校竞赛、活动的管理”“落实家庭教育责任”“强化政府责任”等7个方面共33条减负工作重点举措。
《减负方案》提到要严控家庭作业总量和作业时间,并特别提出小学生到晚上9点、初中生到晚上10点还未能完成家庭作业的,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可以拒绝完成剩余的作业,教师不得对有此类行为的学生进行惩戒。
在考试评价方面,《减负方案》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以纸笔测试为主要评价方式;小学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学科可安排期末考试,所有学科均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同时严禁教育部门、学校以任何方式公布中小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
此外,《减负方案》还规定学校不得举行中考、高考“誓师大会”,不得发布中考、高考“喜报”,不得标榜或变相标榜“学霸”和中考、高考“状元”。
目前《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可在28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23878541@qq.com;
2、传真:0571-88008829;
3、邮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邮编310014)。
编辑:李欣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