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启动“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每年为艰苦偏远山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招聘补充1000名优秀教师,确保乡村教师队伍质量和常态补充。
据悉,特岗教师服务期限为3年,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加入当地教师编制。服务期间,有关县将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该计划将执行与中央招聘计划相同的财政补助标准,即每人每年31600元,在不增加市县财政负担的基础上,补助经费全部由省级负担。
该计划同时提出,深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解决教师结构性超缺编问题,推动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行学区(乡镇)内短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并鼓励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优秀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制定支持地方政府与相关院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政策,引导各地培养乡村“一专多能”和紧缺学科教师,支持各地与高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进行培养。
编辑:杨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