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暑期将在全省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狠刹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突出问题。除对十种违规补课行为重点治理外,通知特别提出,对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参与违规补课的,将从重处罚。
辽宁省教育厅表示,按照“查实必纠、纠必问责”的原则,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教师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省特级教师、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参与违规补课的,一经查实,将依规取消其称号及待遇,从重处罚。 通知要求,集中专项治理分宣传动员、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十项治理重点包括:中小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他物品为名滥收费用的行为等。
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加强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查实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同时,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杨姗